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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来源:曹富霞日期:2019/4/19 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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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技〔2019〕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我省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相关规划精神,决定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3年为周期,分省、市、县三级在全省创建60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含若干名班主任网络工作室),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运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探索和创新名师引领下的资源共享与网络学习共同体培养的机制,培养6000名学科(专业)带头人,带动60000名骨干学员专业成长,打造卓越教师群体,进一步推动全省教师的学科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和专业能力发展,助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立德树人,面向卓越。围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名师在学科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和教师专业成长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的卓越教师。

(二)省级统筹,三级联动。由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实施,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组织与管理,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名师网络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县、市、省三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实行逐级晋升和降级淘汰,实现三级联动和动态管理。

(三)先建后评,注重绩效。通过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名师依托“浙江名师网”(http://ms.zjer.cn)创建名师网络工作室并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学员培养等相关活动。省教育厅按年度对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动态排名,根据建设质量和应用实效对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支付建设经费。

三、建设任务

名师网络工作室旨在传承名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艺术,提高学科(专业)带头人的教育与教研能力,促进其从优秀到卓越的提升。每个工作室要求培养10名学科(专业)带头人,带领100名骨干学员,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并辐射带动省内乡村、海岛等薄弱地区和省外对口援建地区的教师专业发展。

  1. 年度基本任务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学员培养

    每个工作室招收学科(专业)带头人10名,最多不超过15名,其中5名必须来自乡村学校或非名师所在设区市学校。构建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学员等多层次研修共同体,探索多维度网络研修的有效模式,指导每个学科(专业)带头人主持研修活动1次,完成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展示或讲座1次;在省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比或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每个学科(专业)带头人带领10名骨干学员协同发展。

    2.优质数字资源的研发与应用

    围绕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完成一个有品牌特色的专题资源,或研发1门微课程参加全省微课程征集活动,入选省级微课程的视同为精品资源。工作室资源入选精品资源不少于10件。

    3.网络研修共同体活动开展

    提升“线上+线下”研修活动的质量,每个工作室开展研修活动不少于5次;并提交2个富有成效与特色的研修活动案例。每次活动学科(专业)带头人参与率不低于50%,单次活动规模不少于10人,至少有1次活动规模达到50人。

    4.携手乡村的送教和指导

    每个工作室针对性地帮扶省内1所乡村学校(镇区和农村学校,县级薄弱职业学校),招收并培养至少1名乡村教师为学科(专业)带头人(招收条件适当放宽),按需实施送教活动不少于1次。

  2. 特色项目

    工作室结合自身特色,向名师工作站申报其中一项作为工作室年度特色项目。允许工作室申报以下三项以外的其他特色项目,须经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

    1.开展系列化的名师直播活动

    面向乡村或全省教师的需要开展“名师面对面”或“名师带你学”或携手乡村“名师课堂”在线直播活动,同一个主题的系列活动不少于4次,并形成有主题、成体系的特色课程。

    2.实施名师评课活动

    针对“之江汇教育广场”当年全省优秀教学空间中的同步网络课程开展专家指导,完成至少4个课程的评课和指导;或者为乡村教师实施线上线下的评课活动至少4次。

    3.形成教科研特色成果

    抓住教育教学中的痛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室的特色项目或课题研究,形成的教科研成果公开出版或者在省级及以上的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特色成果项目须获名师工作站审核认可,统一标注“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浙江名师网”推广应用。

    四、项目实施

    (一)工作室申报和学员招收

    1.工作室负责人申报。原则上,省级工作室负责人申报资格须为省正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申报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可为浙江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职业教育类名师工作室可为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职称教师),采取自主申报与设区市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入围。第二轮考核合格的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不需网上申报,直接入围。新申报人须通过“浙江名师网”进行网络申报,并将申报页下载《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创建申报表》逐级审核盖章,交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

    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流程由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原则上,市、县级工作室在现有名额内自行调整。项目办对建而不用的市县级工作室进行淘汰,并在全省范围内调剂。

    2.学科(专业)带头人申报。学科(专业)带头人是名师网络工作室核心成员和主要培养对象。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专业)带头人申报对象须是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含)职称并获设区市级专业荣誉的骨干教师。乡村学校的申报对象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申报人通过“浙江名师网”完成网络申报,并上传《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专业)带头人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件或照片,由工作室负责人审核;继续留在原来工作室的原学科(专业)带头人不需要网上申报。所有的申报人需将《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专业)带头人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3.骨干学员招收。网络学员是名师网络工作室引领、辐射的重要对象。由教师通过师训平台账号在“浙江名师网”自主实名申请,经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加入。每个名师工作室的骨干学员数为100人。其他网络学员人数不作限制,应优先考虑浙江省对口援建地区。

    (二)工作室建设与管理

    以“浙江名师网”作为各级创建、管理、运行名师网络工作室和评定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统一平台,实现名师资源的有效共享。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作为工作室建设第一责任人,构建自主管理运行模式,负责工作室的建设应用和日常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应用水平和网络安全。

    (三)工作站设立与运行

    通过“开放竞争、资格准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2-3个“名师工作站”,负责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指导、管理和研究提升;对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定期进行巡查和指导,并对全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进行总结。

    (四)工作室考核

    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联合名师工作站分年度对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动态排名。省教育技术中心每年度对前150名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发放年度奖励经费;对合格的工作室统一悬挂年度荣誉勋章,对部分设而不建、建而不用的工作室将予以关停处理。

    五、保障条件

    (一)组织保障

    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厅教师工作处会同省教育技术中心共同负责实施。教师工作处与省教育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方案;审核确定省级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资格;为省、市、县三级60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统一提供“浙江名师网”云服务。

    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设在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日常管理、名师工作站工作协调等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定专门机构与管理人员负责本市工作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要求落实政策、经费等相关保障,建立对应的管理与评价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措施,促进本市各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建设与应用,并向省教育技术中心报送本市名师网络工作室年度考核和总结。

    (二)政策保障

    1.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开展的线上线下研修活动,可视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项目,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室负责人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每人每年计30学分。

    2.建设单位(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负责人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组织或参与正常的工作室活动给予支持。

    3.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独立开展的研修活动,以经省项目办审核并发布在“浙江名师网”的电子通知为准,可作为请假和报销依据,项目办不另行制发纸质通知。

    (三)经费保障

    1.省级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项目经费包含名师网络工作室激励经费、名师工作站工作经费、“浙江名师网”功能优化与运维经费。其中名师网络工作室年度激励经费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付费”的方式,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前150名的工作室给予分档补助。

    2.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保障条件由相应教育局落实,应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四、其他

    (一)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4日,学科带头人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须考虑教育类型(含特殊教育)的均衡,基础教育需向英语、德育(名班主任)、体育、音乐、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适当倾斜,职业教育考虑专业均衡性,可向品牌专业和特色优势专业倾斜。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汇总表(附件2、3,纸质盖章稿)统一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三)请各设区市将行政区域内市级管理员信息表(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联系人:沈清,联系电话:0571—85245550,电子邮箱:373080407@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02室,邮编:310012。


附件:1.浙江名师网在建名师网络工作室分地市数量统计.doc

           2.2019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3.2019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专业)带头人申请汇总表.doc

           4.2019-2021年“浙江名师网”市级管理员信息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