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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日期:2018/12/24 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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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为大力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校长和校长后备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教育家素质的校长,带动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努力实现教育优质、内涵、特色发展,决定实施“名校长工作室”制度。现就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培养高层次学校管理人才为重点,以构建优秀校长快速成长平台为依托,培养造就一批与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领先教育思想和较高管理水平,体现兰州教育特色,实现主体性持续发展的教育家型校长,为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西部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建设和引进100个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名校长在校长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培养300名左右名校长后备人才和教育领军人才,以名校长带出名校长,提升校长的教育理素养和学校领导管理能力。

----探索建立一套发现、培养中小学后备领军人才以及优秀教育管理干部的新机制。形成全市共建共管共享、市县两级联动的校长培训培养网络体系。

----总结、宣传、推广名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育思想,培养一批理解教育、研究教育、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提升教育的高水平校长,提升社会知名度。

----形成一支胸怀教育理想,具有先进办学理念,研究和管理能力较高,办学风格鲜明的名校长群体,培养金城教育家。

----打造兰州教育品牌,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的人才优势,开展重大教育课题研究,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出版一批名校长工作室专著。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使名校长工作室成名校长和未来中小学领军人才的摇篮、锻炼实践的基地、相互合作的平台、共同研究的团体。

三、名校长工作室的组成与职责

(一) 名校长工作室的组成

   1. 市级以上名校长均独立组成工作室,工作室以名校长姓名命名,统一挂牌为“某某名校长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设在名校长所在学校,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授牌。

2. 每个名校长工作室由1位名校长担纲主持,实行名校长负责制。

3. 名校长工作室培养周期为三年,每期培养4-5中青年骨干校长。成员通过自愿报名和教育局统一调配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中青年骨干校长组成。本校对象最多一名,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副校长)等占一定比例。

4.名校长工作室挂牌后,在兰州教育网设立名校长工作室专题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室工作情况,实现资源共享。

(二)名校长工作室职责

1.培养优秀校长。通过名校长工作室的培养,提升成员政治思想、师德修养、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拓宽教育事业、提高教育管理和创新能力,使成员的办学理念更加系统化、特色化,所在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2.推进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工作室人才优势,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努力创造出具有鲜明特征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改革经验。通过研讨会、报告会、名校长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适当形式,工作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展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和指导其他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明显提高办学水平,形成个性化管理风格。

3.凝结教育成果。建立校长积极参与、合作研修与自主发展的机制,全面总结名校长的办学经验和思想,深入开展高层次项目和课题研究,在周期内确定并开展至少一项省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1-2项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校管理研究优质成果,并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

4.打造教育品牌。鼓励名校长工作室及成员个人将教育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在学校管理、教改实验、课程开发、专业发展等各方面指导实践,推出一批兰州教育品牌项目学校,名校长及工作室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批论文,重点推出一批教育教学研究著作。

(三)名校长工作室组成人员职责

1.名校长职责

(1)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实施培养,指导成员制定切合实际的个人成长计划,对其实行全程培养。

(2)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建立成员成长档案。

(3)以师徒结对的形式,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成员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帮助分析成员所在学校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制定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措施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承担和指导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任务,工作周期期满时,完成工作室工作总结报告,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公开发表1篇以上研究论文。指导工作室成员撰写教育教学及管理专著。

(5)以工作室名义,加强与省内外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教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组织、聚集优秀校长开展理论研究、集中研讨、参观学习、成果交流,实现共同进步。

(6)在兰州教育网名校长工作室交流平台上,负责本工作室网页建设,上传教学资源和工作室成果,开展主题论坛、在线交流、理论学习等活动。

(7)负责对工作室成员的过程管理和日常检查考核。

(8)负责工作室资金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2.其他成员职责

(1)积极参与工作室培养方案及工作制度的讨论和制定,认真抓好阶段性学习任务。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集合自身实际,量身定制和落实个人成长计划。

(2)独立申报或共同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和撰写工作室相关教育专著,切实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工作期内至少发表1篇省级以上教科研论文。

(3)积极争取名校长及其他专家对任职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和支持,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名校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经验,努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4)虚心向名校长及其他专家学习请教,接受指导,定期汇报学习培训情况。

(5)自觉遵守名校长工作室制度和要求,按时完成学习和研究任务。周期期满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剖析本人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四、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条件

市级以上名校长均要申请成立名校长工作室。

(二)审批程序

    1.市教育局制定申报评选办法并发布通知。

2.符合条件的名校长认真制定方案,选拔成员,进行申报。

3.经过学校初审,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审批推荐,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名校长工作室并进行公示。

6.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以名校长的姓名命名工作室并授牌。

(三)名校长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校级领导干部、优秀后备干部。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具有3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验;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女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2.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3.能力素质:积极参与和推动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创新,业务精湛、能力较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育教育实践中成绩突出。

    4.管理素质:注重现代学校管理理论和教育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在学校管理实践中成绩突出。

    5.专业素质: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6.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

五、名校长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对名校长工作室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助做好本辖区名校长工作室的工作与管理。

(二)专家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家指导小组”,由市教科所牵头组织省内外名校长、专家等组成,负责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具体业务指导。具体职责为:

1.指导各名校长工作室制定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等。

2.检查指导各名校长工作开展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各名校长工作室的科研工作。

4.对名校长工作室绩效进行考核。

5.联系协调省内外名校长及名校长工作室,加强交流协作。

6.培养周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对工作室成员进行答辩及评价。

7.跟踪总结名校长工作室制度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三)分工协作

1.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名校长工作室的筹建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专家小组遴选工作室组成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相应机构,负责本县区名校长工作室的筹建和管理。

2.市教科所负责“专家指导小组”具体工作,对名校长工作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等。

3.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教处、成教处、体艺处等职能处室对名校长工作室工作给予业务支持。

4.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工作室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室经费落实,并审核使用情况。

5.市电教中心负责名校长工作室网站建设的技术支持,维护运行,整合名校长工作室网站资源。

六、名校长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一)名校长工作室的考核

名校长工作室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培养周期结束进行周期考核,由“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家指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与名校长个人考核一并进行。

1.考核内容。一是名校长工作室自身建设;二是名校长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成员方面的成效;三是名校长和成员的研究成果等。

2.考核形式。一是查看原始资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回报;三是听取成员、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开展同行调查;四是深入名校长和成员学下实地考察。

3.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考核结果应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考核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周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

(二)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的考核

由市教育局委托各工作室名校长负责,与工作室考核同步。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考核为不合格的调整出名校长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成员,参加工作室的各项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成员,由市教育局颁发结业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市教育局在周期内为每个名校长工作室拨付科研经费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调研、专家授课、学习观摩考察等。名校长工作室所属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所在学下应对本区本校名校长工作室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工作室要建立科研经费使用制度,专款专用,接收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名校长工作室所在学校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条件,办公场地、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名校长工作室成员所在县区、学校应为成员的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条件、外出考察、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对开展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培养中小学校长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适当奖励,对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在评优选先、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八、引进名校长工作室

依据《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和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以引人引智方式,引进一批在全国至海外有较高影响和知名度的中小学名校长,充实名校长队伍,壮大名校长群体。

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名校长智力引进,以兼职、讲学、咨询服务、科研攻关与技术合作、委托培养等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教育系统工作,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进的方式、期限、服务内容、工作要求、薪酬待遇等经过协商,签订协议予以明确。引进的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等享受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九、其他

(一)市教育局全面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塑造和引进,创新校长培养培训机制,努力建立专业化、专家型校长队伍。

(二)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区“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

(三)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本方案在具体实施时向师资较为薄弱的区域做倾斜。

 

附件:1.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文库出版办法(试行)

 

 

 

 

 

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动兰州基础教育的发展,造就一批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厚的专业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教改研究与教育创新能力和交流协作交往能力的骨干校长和教师队伍,决定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设立“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设课题”。为加强和完善对专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设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三个面向”的方针,坚持从中小学教育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立足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工作实践,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条 专设课题的研究,要有较扎实的实践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起点,研究内容具有独到之处,对推动学校教育管理和学校科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推广价值。

第四条 课题设计要求目标清晰,论证充分,设计可行,措施具体,研究方法比较科学,经费预算基本合理。

第五条 专设课题可由申请人自行设计,也可在市教科所专设课题中选择。根据申请人课题设计和课题选择情况,各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集中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第六条 名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根据下达的指标和管理办法,组织本县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申报,并按规定填写课题申请书。

第七条 专设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2.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已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第八条 在申请人自行设计的基础上,所在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可会同县区教研室组织相关专家协助申请人完善课题设计。1个人只限申报1项专设课题。

第九条 课题申请人需填写“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设课题申请、评审书。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报送申请表为一式3份。

第十条 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所在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人事部门需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研究基础及能提供的配套支持条件签署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教研部门应对课题提出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教科所。

第十二条 市教科所对申报课题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的课题不进入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专设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1至2年,个别实验性课题经市教科所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五条“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专设课题工作由市教科所负责。

第十六条 凡立项的专设课题所需经费,在市教育局下拨的名校长工作室工作经费中开支,开支范围限于:外出调研、文献资料购置、会议费、专家咨询劳务费、成果鉴定费等。

经费较大的专设课题可专题申请经费,经市教科所审核,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同意,由市教育局划拨。

第十七条 课题承担人每年年末应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和该年度的阶段性成果,书面报告应由所在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签署意见后报送市教科所。

第十八条 课题研究内容及承担人若有重大调整,需经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签署意见后,报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科所批准。

第十九条 对不能按计划开展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的,经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查实,报市教科所,经市教科所和专家组考核认为确实已难以完成的课题,由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科所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专设课题完成后,在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鉴定上报的基础上,市教科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市级鉴定。鉴定完成后,成果鉴定书(包括原件)、完整的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课题经费决算各1份及时报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科所验收存档。同时,课题承担人还须另行提交500字左右的课题成果简介供网上发布。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专家组鉴定的成果,择优纳入出版计划资助出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文库出版办法(试行)

   

一、项目意义

为全面实施“兰州市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宣传和推广名校长的优秀教改实验和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促进学校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兰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资助名校长出版名校长工作室文库(以下简称“文库”)。

二、申请出版的著作范围

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指导以及其他有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

三、著作质量要求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2.能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体现现代教育的新思想、新观念,对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有较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3.体现广博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和精湛的教育教学艺术,反映学校管理、学科教学特色和教研教改的突出成果。

4.内容充实,行文流畅,基本达到出版要求。

5.已成型的文稿应为尚未出版的著作稿。

四、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成员。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3.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创新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研究能力。

4.自觉实施素质教育,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和健康成长。

5.善于总结,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文库出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全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县区教育局、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对著作编写的提纲或者已成型文稿进行评议,并签署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及已成型的文稿等有关材料报送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出版社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文库”拟资助出版著作人选,并由出版社通知具体撰写、出版事宜。

4.著作稿完成后,直接送相关出版社,经审查合格者,予以资助出版。

六、其他

1.“文库”分若干卷,按著作人设分卷。

2.在著作封面上标注“兰州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工程”字样,所出版著作的版权、著作权按国家规定执行。